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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者还在住院能先起诉吗,武汉交通肇事律师讲先予执行

时间2026-11-03 导读:根据你提供的检索条目,搜索结果返回的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官方文本(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),其中与「先予执行」直接相关的条文内容如下: 📌 核心条文(现行版本,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) 第一百零九条【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】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先予执行: (一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养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的; (二)追索劳动报酬的; (三)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......
根据你提供的检索条目,搜索结果返回的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官方文本(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),其中与「先予执行」直接相关的条文内容如下:

📌 核心条文(现行版本,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)

第一百零九条【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】

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先予执行:

(一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养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的;

(二)追索劳动报酬的;

(三)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。

第一百一十条【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】

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;

(二)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。

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,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,驳回申请。申请人败诉的,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。

第一百一十一条【救济途径】

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,可以申请复议一次。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。

📌 相关联动条文

  • 第一百零三条(财产保全):法院可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,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;情况紧急的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,裁定后立即执行。
  • 第一百零四条(诉前保全):情况紧急时可在起诉或仲裁前向财产所在地、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。
  • 第一百五十四条(裁定适用范围):「保全和先予执行」属于裁定事项,且此类裁定不可上诉(可上诉的仅限不予受理、管辖权异议、驳回起诉三项),救济方式即第一百一十一条的复议。

📌 版本沿革说明

检索结果同时呈现了2012年修正版(先予执行条文为第一百零六条、第一百零七条、第一百零八条)与现行2023年修正版(条文序号顺延为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一条),条文实质内容一致,仅序号因历次修法顺延。引用时建议注明「现行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九条至第一百一十一条」,并可在括号内标注修正时间,便于读者核对版本。 出处: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正式文本(gov.cn 官方发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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